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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至本院出納處繳納。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一)建築師事務所適用:(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建築師證書(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4)簽署之消防設備師合作文件(5)當年度消防設備師公會會員證。
(二)消防設備公司適用:(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消防設備師證書(3)當年度消防設備師公會會員證(4)簽署之建築師合作文件(5)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承作能力之證明:廠商曾承作醫療消防案之規劃、設計、監造等文件需檢附合約書,(請以投標廠商之履約實績為限,如附合作廠商之實績視為不合格)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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