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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曾經承攬「地區醫院」(含)以上委託醫事代檢特殊檢查之專業服務廠商,具備下列證明文件者,均可參加投標:(需檢附相關承攬契約貨發票影本)
(1)中央健保局指定醫事檢驗機構證明文件。
(2)縣市衛生局執業登記或許可執照。
(3)細胞病理醫檢師訓練證明及醫事檢驗師執照(至少一人)
(4)病理專科醫師證書及執照。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其餘詳投標須知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規格聯絡人,檢驗科楊主任、連絡電話:089-324112分機1020
2.廠商如為醫療院所,需檢附(1).開業執照、(2).地區醫院等級(含)以上證明文件、(3).細胞病理醫檢師訓練證明及醫事檢驗師執照(至少一人)、(4). 病理專科醫師證書及執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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