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ngcheng@pnt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4/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1)營造業登記證(2)本年度同業公會證明文件(3)承攬工程手
(2)室內裝修業證明文件(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3.廠商信用證明
4.押標金:
金額:新台幣8萬 元整。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詳如投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規範聯絡人及採購承辦人員:
電氣室:袁銘成 聯絡電話:08-7363011轉*2260
總務室採購承辦人員:陳勇逞 聯絡電話:08-7363011轉2258手機:0921687768
二.投標廠商如需現場會勘,請事先與上述人員聯絡並請配合機關時間到場會勘
(每週一至週五時間上午8:00至下午17:0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