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ngcheng@pntn.mohw.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管理中心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1)營造業登記證(2)本年度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室內裝修業證明文件(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電器承裝業(1) 電器承裝業營登記證(2) 本年度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押標金:新台幣 40,000 元整。
4.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它文件:
1.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2.「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第13頁切結書1後整份文件裝入證件封
3.投標廠商場勘承諾書
4.工程(材料)紅火蟻防治切結書
5.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免附)
6.招標投標契約三用文件
7.查詢押標金同意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8.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無押標金者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招標規範聯絡人及採購承辦人員:
社區健康部尤彥淳護理長 聯絡電話:08-7363011轉*2114
總務室採購承辦人員:陳勇逞 聯絡電話:08-7363011轉2258手機:0921687768
二.投標廠商如需現場會勘,請事先與上述人員聯絡並請配合機關時間到場會勘
(每週一至週五時間上午8:00至下午17:0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