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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5,282,75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及本院出納室繳納(詳如投標須知)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600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
營造業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
2.甲等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3.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水管承裝業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承辦工程手冊(影本)
3.水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電氣承裝業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
2.甲級電器承裝營業登記證(影本)
3.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者免附)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押標金:新台幣 1仟萬 元整。
(如用現金請於投標期限截止前至本院總務室出納處繳納,取得收據後投入標封內)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服務建議書及附件(1式15份)
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規範聯絡人及採購承辦人員:
長照部:曾淑惠主任 聯絡電話:08-7363011轉*4206
總務室採購承辦人員:陳勇逞 聯絡電話:08-7363011轉2258手機:0921687768
二.投標廠商如需現場會勘,請事先與上述人員聯絡並請配合機關時間到場會勘
(每週一至週五時間上午8:00至下午17:00)
三.本案委請內政部營建署專業代辦本案工程施工督導、履約管理、驗收等事宜。
四.本案委託林建宇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投標廠商如有施工圖面或標單內容等相關問題
請洽07-7161216
五.本次公告增加施工基地調查報告書
六.投標須知51條更正: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或計畫辦理變更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俟預算通過後或計畫辦理變更始決標生效。
七.廠商資格審查表:勘場切結書刪除
八.評選日期為:106年5月10日下午14時00分
評選地點:機關屏杏雅築1樓圖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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