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PT1106 已決標公告

114年中藥局藥品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決標日:113/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農科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95,855
原始預算
$ 2,557,736
底價金額
$ 2,495,85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機關代碼 A.21.100.4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傳真號碼 (08)7367164
電子郵件信箱 sandysky@pnt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期間:2次每次1年。 2.增購之金額:每年新台幣2,192,345元整,2年共計新台幣4,384,690元整。 3.增購之項目、內容、數量:履約期滿前60天得標廠商得向機關提出續約申請,機關查核得標廠商無違反採購法101條規定並於履約期間持續取得GMP藥廠認證,得依本案決標價辦理換文續約,不再另行議價,惟契約得依工程會最新範本及原契約履約實務需求修正契約條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市自由路270號1樓收發室或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 年 月 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2)中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具GMP合格中藥廠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01.投標廠商聲明書 02.招標投標契約三用文件 03.投標廠商投保切結書 04.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0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06.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0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08.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本案業務聯絡人:藥劑科吳春蓮藥師08-7363011#2159 本案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林秀蓮專員08-7363011#2255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 年 月 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或累計支付廠商總金額達履約金額上限新臺幣2,557,736元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已達上述金額95%以上時,機關得依業務或帳目核算需求調整履約金額上限。 交貨期限:契約有效期限內,廠商應於接到通知交貨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依照機關通知所指定品項、規格、廠牌產地、單位及數量等,依機關所指定之品項、規格及數量運交至機關指定之地點。 ****本案招標文件採odt.檔製作,為避免檔案顯示不完全影響廠商權益,投標文件如有不一致情形以PDF檔案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機關代碼
A.21.100.4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傳真號碼
(08)7367164
電子郵件信箱
sandysky@pnt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期間:2次每次1年。 2.增購之金額:每年新台幣2,192,345元整,2年共計新台幣4,384,690元整。 3.增購之項目、內容、數量:履約期滿前60天得標廠商得向機關提出續約申請,機關查核得標廠商無違反採購法101條規定並於履約期間持續取得GMP藥廠認證,得依本案決標價辦理換文續約,不再另行議價,惟契約得依工程會最新範本及原契約履約實務需求修正契約條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市自由路270號1樓收發室或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 年 月 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2)中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具GMP合格中藥廠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01.投標廠商聲明書 02.招標投標契約三用文件 03.投標廠商投保切結書 04.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0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06.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0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08.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本案業務聯絡人:藥劑科吳春蓮藥師08-7363011#2159 本案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林秀蓮專員08-7363011#2255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 年 月 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或累計支付廠商總金額達履約金額上限新臺幣2,557,736元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已達上述金額95%以上時,機關得依業務或帳目核算需求調整履約金額上限。 交貨期限:契約有效期限內,廠商應於接到通知交貨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依照機關通知所指定品項、規格、廠牌產地、單位及數量等,依機關所指定之品項、規格及數量運交至機關指定之地點。 ****本案招標文件採odt.檔製作,為避免檔案顯示不完全影響廠商權益,投標文件如有不一致情形以PDF檔案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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