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PT02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中藥局藥品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決標日:111/0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農科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2,641
原始預算
$ 1,623,402
底價金額
$ 1,538,531
決標折數
97.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機關代碼 A.21.100.4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傳真號碼 (08)7367164
電子郵件信箱 sandysky@pnt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期間:2次每次1年。 2.增購之金額:每年新台幣1,623,402元整,2年共計新台幣3,246,804元整。 3.增購之項目、內容、數量:履約期滿前60天得標廠商得向機關提出續約申請,機關查核得標廠商無違反採購法101條規定並於履約期間持續取得GMP藥廠認證,得依本案決標價辦理換文續約,不再另行議價,惟契約得依工程會最新範本及原契約履約實務需求修正契約條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5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03月01日起至112年02月28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本標案相關行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2)中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具GMP合格中藥廠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01.投標廠商聲明書 02.招標投標契約三用文件 03.投標廠商投保切結書 04.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0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06.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0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08.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本案業務聯絡人:藥劑科黃惠婷藥師08-7363011#2159 本案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林秀蓮專員08-7363011#2255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111年03月01日起至112年02月28日之期間或累計支付廠商總金額達履約金額上限新臺幣1,623,402元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已達上述金額95%以上時,機關得依業務或帳目核算需求調整履約金額上限。 交貨期限:契約有效期限內,廠商應於接到通知交貨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依照機關通知所指定品項、規格、廠牌產地、單位及數量等,依機關所指定之品項、規格及數量,運交至機關指定之地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機關代碼
A.21.100.44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7363011#2255
傳真號碼
(08)7367164
電子郵件信箱
sandysky@pntn.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期間:2次每次1年。 2.增購之金額:每年新台幣1,623,402元整,2年共計新台幣3,246,804元整。 3.增購之項目、內容、數量:履約期滿前60天得標廠商得向機關提出續約申請,機關查核得標廠商無違反採購法101條規定並於履約期間持續取得GMP藥廠認證,得依本案決標價辦理換文續約,不再另行議價,惟契約得依工程會最新範本及原契約履約實務需求修正契約條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5 10: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03月01日起至112年02月28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本標案相關行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2)中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具GMP合格中藥廠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01.投標廠商聲明書 02.招標投標契約三用文件 03.投標廠商投保切結書 04.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0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06.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0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08.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 (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本案業務聯絡人:藥劑科黃惠婷藥師08-7363011#2159 本案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林秀蓮專員08-7363011#2255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111年03月01日起至112年02月28日之期間或累計支付廠商總金額達履約金額上限新臺幣1,623,402元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已達上述金額95%以上時,機關得依業務或帳目核算需求調整履約金額上限。 交貨期限:契約有效期限內,廠商應於接到通知交貨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依照機關通知所指定品項、規格、廠牌產地、單位及數量等,依機關所指定之品項、規格及數量,運交至機關指定之地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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