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af0311@pntn.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購連絡人:總務室張雪卿專員,電話:(08)7363011#2253;
本案規格連絡人:眼科詹韶恩醫師,電話:(08)7363011#2206。
2.其他應檢附之資格文件:(1)押標金:新台幣20,000元整(2)投標廠商聲明書。
3.規格文件:
■醫療器材許可證(非醫療器材者免附)。
■依法應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之認可登錄函)」。
■型錄及仿單(該品項無仿單者免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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