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unhui991025@chis.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F總務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旗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8/1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避免得標廠商拒不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履約品質,廠商履約結果影響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F總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5年06月13日起至117年06月12日止 ,倘115年06月13日前無法決標,履約期限變更為自決標日起2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1)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或相關營業項目(附)有機關或其授權機關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其他(以下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擇一即可)):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書)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
3.押標金:新臺幣12萬元整。
4.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提供本案維護人員具備EC-Web醫療影像系統原廠認證之工程師資格證明文件,合約簽訂期間若有人員異動,廠商應於15日前通知機關,經機關同意後,維護人員方可進行交接異動,如有違反,則本院得逕行取消廠商得標資格或解除合約。(註: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出示本案維護人員之相關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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