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unny@chis.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三樓總務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旗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三樓總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押標金:新臺幣5萬元。
■2.投標廠商聲明書。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免附,或於開標時繳交)。
■價格文件:
■1.投標標價清單
■2.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
■1. 自115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倘115年1月1日前無法決標,變更為自決標日起3年。
「如履約期間未屆至已達履約金額上限(即預算金額),視同契約 屆至, 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交貨方式:廠商必須依照機關通知之標的名稱及數量,每次送至機關指定地點簽收。
■3.本案屬分批交貨者,每批次交貨期限為: 自接獲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 2日內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因押標金有效期年份錯誤,故更正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