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unhui991025@chis.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F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請至本院出納室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旗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0/2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避免得標廠商拒不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履約品質,廠商履約結果影響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F總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4年09月06日起至116年09月05日止;倘114年09月06日前無法決標,則履約期限變更為自決標日起2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1)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醫療儀器維修」或相關營業項目,
並持(附)有機關或其授權機關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
明文件。
(2)其他(以下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擇一即可)):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書)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
3.押標金:新臺幣130,000元整。
4.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免附,或於開標時繳交)。
5.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區域教學或醫院中心以上醫療儀器維護經驗之服務證明,至少提供二項原廠訓練證書。(心導管設備、電腦斷層設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