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ngjiun0829@chis.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領或郵寄,每份1000元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旗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9/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行政大樓3樓總務室洪孟君專員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d.其他:專任工程人員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其他:須具備內政部核發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 管理辦法規定,應提供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押標金:新台幣15萬元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1
(6)曾承作過地區級(或以上)醫院加護病房或開刀房或負壓病房整修工程之經驗:檢附工程契約書或竣工結算書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規範聯絡人:
(1)招標採購人員:總務室 洪孟君 專員 聯絡電話:(07)6613811分機5333;
(2)單位管理人員:護理科 吳佩燁護理長 聯絡電話:(07)6613811分機15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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