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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旗山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30
廠商資格摘要
(1)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電梯安裝工程業共同承攬,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專任工程人員
依規定可採逐案簽證者需檢附證明文件
。
d.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如會員證。(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外國廠商得免具附)
e.電梯安裝工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與履約能力有關者):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單位聯絡人:工務組 許振益 聯絡電話:(07)6613811分機1901
採購人員:總務室 吳昭昇 聯絡電話:(07)6613811分機535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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