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925 已決標公告

醫療大樓增建工程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決標日:106/10/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偕展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950,000
原始預算
$ 46,183,062
底價金額
$ 46,180,000
決標折數
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育佳
聯絡電話 (07)6613811#1737
機關代碼 A.21.100.4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
聯絡人 鄭育佳
聯絡電話 (07)6613811#1737
傳真號碼 (07)6617584
電子郵件信箱 joanna@chis.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6,010,52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8 09:00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含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d.其他:專任工程人員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外國廠商得免具附)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服務建議書之審查時間:106年10月20日下午14時30分;地點:醫療大樓八樓會議室。 2.服務建議書份數一式7份。 3.本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審查作業,並採總評分法審查,廠商評分總平均在及格分數80分以上者之合格廠商開價格標。 4.本案保固期間由廠商負責瑕疵之改善,費用計入標價決標,自驗收合格之次日起,非結構物工程(如全區防水工程、機水電設備等)由廠商保固3年;建築物結構物工程由廠商保固5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育佳
聯絡電話
(07)6613811#1737
機關代碼
A.21.100.4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
聯絡人
鄭育佳
聯絡電話
(07)6613811#1737
傳真號碼
(07)6617584
電子郵件信箱
joanna@chis.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6,010,528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8 09:00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含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d.其他:專任工程人員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外國廠商得免具附)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服務建議書之審查時間:106年10月20日下午14時30分;地點:醫療大樓八樓會議室。 2.服務建議書份數一式7份。 3.本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審查作業,並採總評分法審查,廠商評分總平均在及格分數80分以上者之合格廠商開價格標。 4.本案保固期間由廠商負責瑕疵之改善,費用計入標價決標,自驗收合格之次日起,非結構物工程(如全區防水工程、機水電設備等)由廠商保固3年;建築物結構物工程由廠商保固5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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