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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chis.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領或郵購者,每份200元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專任工程人員、建築物室內裝修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應提供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其他:須具備內政部核發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應提供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行政大樓室內裝修工程預算金額額度為新台幣188萬8,490元整,行政大樓辦公家具設施建置預算金額額度為新台幣188萬3,240元整,全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377萬1,730元整,投標廠商之「投標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新台幣377萬1,730萬元),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2.本案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工作天內申報開工,全案應於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完工。
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次日起,承包廠商保固2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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