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chofcarrk@chis.mohw.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至本院出納室繳款。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6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8樓總務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105年08月05日至107年08月04日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衣物清洗」或相關營業項目,並持(附)有機關或其授權機關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押標金:新臺幣460,000元整。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檢具曾承作醫院被服洗滌之承作證明(如契約書)。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檢具洗衣工廠汙水排放許可證明、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作業規範聯絡人員護理科薛貴方專員電話07-6613811分機1762
1.作業規範聯絡人員: 護理科 薛貴方專員 電話:07-6613811 分機176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