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HP1129002 已決標公告

23病房VIP單人房裝修工程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決標日:112/05/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普生地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仲典
聯絡電話 (06)2200055#2518
機關代碼 A.21.100.4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聯絡人 施仲典
聯絡電話 (06)2200055#2518
傳真號碼 (06)2222236
電子郵件信箱 02257@tnhosp.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行政中心4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及付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5/31 09: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行政中心4樓總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南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6/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申報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營造業需檢附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與公會會員證、室內裝修業需檢附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請勿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 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 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1.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工本費每份新臺幣壹佰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之20%)。 2.人工領取招標文件應繳納工本費新臺幣貳佰元整。 3.郵購者:請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院總務室,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的名稱及案號,貼足郵票50元,郵購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郵購者自行負責。 (二)參加投標廠商依以下規定投標:標封內資料包含以下文件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各項資格證件影印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或說明書等(請蓋公司大小章)、授 書(由授權人攜帶至標場亦可,如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填本單)。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現場勘查:投標廠商於領標後投標前須前往本案現場勘查,就現場動線、時程掌握、標的物估價皆應詳細勘查估算並預做規劃,對於本案情形應完全了解,本案必要時須配合院方指示分區分段施工,必要時需日夜趕工。 (五)本案施工前須與院方召開施工前協調會議討論施工順序及方式,經院方核准後方能進場施工。 (六)本案需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等規定,申請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仲典
聯絡電話
(06)2200055#2518
機關代碼
A.21.100.42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聯絡人
施仲典
聯絡電話
(06)2200055#2518
傳真號碼
(06)2222236
電子郵件信箱
02257@tnhosp.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行政中心4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及付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5/31 09: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行政中心4樓總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南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6/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申報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營造業需檢附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與公會會員證、室內裝修業需檢附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請勿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 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 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1.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工本費每份新臺幣壹佰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之20%)。 2.人工領取招標文件應繳納工本費新臺幣貳佰元整。 3.郵購者:請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院總務室,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的名稱及案號,貼足郵票50元,郵購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郵購者自行負責。 (二)參加投標廠商依以下規定投標:標封內資料包含以下文件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各項資格證件影印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或說明書等(請蓋公司大小章)、授 書(由授權人攜帶至標場亦可,如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填本單)。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現場勘查:投標廠商於領標後投標前須前往本案現場勘查,就現場動線、時程掌握、標的物估價皆應詳細勘查估算並預做規劃,對於本案情形應完全了解,本案必要時須配合院方指示分區分段施工,必要時需日夜趕工。 (五)本案施工前須與院方召開施工前協調會議討論施工順序及方式,經院方核准後方能進場施工。 (六)本案需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等規定,申請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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