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928@tnhosp.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本院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0元付現,自本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洽購。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本院行政大樓4樓總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依據「衛生福利部○○醫院與○○醫院醫療合作契約書(地區醫院、診所類)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設立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之證明(醫療院所等相關行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醫師執業執照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工本費用每份新台幣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20%);人工領取:文件費每份新台幣0元付現,郵購以匯票付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購者:自本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洽購。
2.郵購者:請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院總務室,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的名稱項次,貼足郵票50元,購置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時間請廠商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開標地點】:本院行政大樓4樓總務室。
4.【其他】:餘詳見投標須知及契約書。本案規格連絡人:林珈妃;電話06-2200055#211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