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queen4998@mail.tnhosp.do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應繳納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冷凍空調工程業且領有有效期限內「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等相關合法廠商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檢舉電話:(02)87897548。
傳真號碼:(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二) 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
檢舉電話(02)85906579;
傳真號碼:(02)85906050;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
(三)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
傳真號碼:(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四) 台南市調查處:
檢舉電話(06)2988888;
檢舉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台南市永華路二段208號。
(五) 本院:
檢舉電話(06)2233638;
檢舉信箱:台南郵政148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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