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1110711 已決標公告

附設護理之家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整修工程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決標日:111/07/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赫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6,000
原始預算
$ 793,100
底價金額
$ 770,000
決標折數
98.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90220@syh.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65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20
原公告日 111/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繳納至新營醫院出納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25 10:00
開標時間 111/07/25 14:00
開標地點 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 投標標價清單。 4. 繳交押標金證明。 5. 切結書1。 6. 領標憑證。 7. 工程現場勘查具結書。(需有主辦機關總務室用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蔡先生 2、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於111年7月19日下午15時17分修正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及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90220@syh.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65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20
原公告日
111/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繳納至新營醫院出納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25 10:00
開標時間
111/07/25 14:00
開標地點
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 投標標價清單。 4. 繳交押標金證明。 5. 切結書1。 6. 領標憑證。 7. 工程現場勘查具結書。(需有主辦機關總務室用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蔡先生 2、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於111年7月19日下午15時17分修正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及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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