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90220@syh.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總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投標標價清單。
7.繳交押標金證明。
8.切結書1。
9.領標憑證。
10.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1.工程現場勘查具結書。(需有主辦機關總務室用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蔡先生
2、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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