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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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二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11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投標標價清單。
4.繳交押標金證明。
5.切結書1。
6.領標憑證。
7.工程現場勘查具結書。(如未至機關現場勘查,廠商得標後不得有異議。)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電話:(06)6351131分機2237劉先生
2、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3.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他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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