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10222 已決標公告

傳送人員委外服務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決標日:111/03/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雲御翔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42,400
原始預算
$ 5,901,109
底價金額
$ 5,460,000
決標折數
97.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30706@s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5: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1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得標廠商無故不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得標廠商無故不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提供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其它應檢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商切結書。      3.押標金證明。 4.標價清單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領標憑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30706@s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5: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1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得標廠商無故不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得標廠商無故不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提供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其它應檢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商切結書。      3.押標金證明。 4.標價清單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領標憑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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