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061006 已決標公告

病理切片(含冷凍切片、細胞學與婦產科子宮頸抹片檢查)委外服務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決標日:106/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85,000
原始預算
$ 5,970,000
底價金額
$ 2,98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30706@s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2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病理專科醫師執業執照證明 4.地區教學(含)以上之醫院〈檢附證明文件〉5.實驗室外部能力試驗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押標金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一) 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下午17 時00 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 (二) 郵遞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下午17 時00分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受相關文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事,則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 (三) 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四)本案資格審查聯絡人:總務室李麗琴,分機2211 規格審查核聯絡人:檢驗科林朝欽主任分機2510或楊子儀醫檢師分機21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李麗琴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11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30706@s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2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病理專科醫師執業執照證明 4.地區教學(含)以上之醫院〈檢附證明文件〉5.實驗室外部能力試驗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押標金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一) 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下午17 時00 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 (二) 郵遞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下午17 時00分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受相關文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事,則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 (三) 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四)本案資格審查聯絡人:總務室李麗琴,分機2211 規格審查核聯絡人:檢驗科林朝欽主任分機2510或楊子儀醫檢師分機21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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