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00927 已決標公告

影像喉頭系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決標日:110/10/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雄泰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 260,000
決標折數
96.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03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03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30733@s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10/15
原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繳至出納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5 09:00
開標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標的有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應檢附之其它證明文件: 1.醫療器材許可證檢附正反面影本(許可證有效期間須符合「合約起始日」後或檢附已完成辦理展延申請之衛生福利部證明文件)。 2.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4.規格、型錄及仿單核定影本(規格以中文仿單為主,參考型錄需備註)。 5.醫療儀器交貨清單之廠牌與型號(料號)。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7.標價清單。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9.領標憑證。 10.押標金證明。 11.廠商投標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 林小姐 (二)電子領標: 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路下載招標文件。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03
機關代碼
A.21.100.4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6)6351131#2203
傳真號碼
(06)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30733@s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10/15
原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繳至出納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5 09:00
開標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標的有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應檢附之其它證明文件: 1.醫療器材許可證檢附正反面影本(許可證有效期間須符合「合約起始日」後或檢附已完成辦理展延申請之衛生福利部證明文件)。 2.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4.規格、型錄及仿單核定影本(規格以中文仿單為主,參考型錄需備註)。 5.醫療儀器交貨清單之廠牌與型號(料號)。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7.標價清單。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9.領標憑證。 10.押標金證明。 11.廠商投標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 電話:(06)6351131分機2211 林小姐 (二)電子領標: 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路下載招標文件。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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