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af02@puzih.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3樓總務室
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400元正請至出納繳交文件費至總務室領取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三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朴子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巨額採購為防止無誠意廠商投標保障機關權益促進公平競爭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延續性之採購為避免廠商因故無法履約故須收取履約保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1樓收發室或3樓總務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有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例如:管理顧問業、人力派遣業、仲介服務業…等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採購標的有關。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須檢附具已完成承攬護理之家或養護機構照顧服務員委外案件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紀錄、被承攬機關開立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備註:契約書影本或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影本無法證明履約完成請勿提供。
附加說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另本採購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1)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正名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須檢附具已完成承攬護理之家或養護機構照顧服務員委外案件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紀錄、被承攬機關開立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如退還履約保證金證明文件…)。備註:契約書影本或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影本無法證明履約完成請勿提供。
(四)如對招標作業規範有關問題,請洽請購單位:護理科李曉芳護理長,電話05-3790600分機538或529。如有招投標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單位:總務室涂菽綾小姐、電話05-3790600分機205或21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