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01 已決標公告

中藥局藥品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決標日:111/04/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科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02,000
原始預算
$ 7,600,000
底價金額
$ 4,70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4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銘豐
聯絡電話 (05)3790600#205
機關代碼 A.21.100.40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聯絡人 蕭銘豐
聯絡電話 (05)3790600#205
傳真號碼 (05)3790616
電子郵件信箱 geaf04@puzi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專人至總務室購領或郵購之招標文件費每份200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請附郵政匯票,匯票抬頭:朴子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1 09:00
開標時間 111/04/21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在於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必然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得標廠商未依約履行,得標廠商應負損害賠償及瑕疵擔保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2)廠商納稅之證明(2-3)中藥材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本項得以影本查驗。(2-4)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本 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或說明文件-須提供國內醫院或相關診所承做能力之證明或說明文件。(2-5)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請於截標期限前親至本院門牌號526號1樓總務室領取或以郵遞方式附回郵信封(A4規格以上)貼足郵資及文件費,外信封上註明購買標的名稱,請自行評估所需時間,倘因延誤而逾時,應自行負責,或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領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遞領取文件費每份200元整,親自領取者請至出納繳交文件費,郵遞方式領取者請以郵局匯票付款(匯票抬頭:朴子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以電子領標者文件費每份1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本院門牌號524號3樓
其他 本案採購單位、連絡人及電話為:總務室蕭銘豐先生05-3790600轉205 本案請購單位、連絡人及電話為:藥劑科彭欣樺主任05-3790600轉213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200元整,請至出納繳交文件費至總務室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4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銘豐
聯絡電話
(05)3790600#205
機關代碼
A.21.100.40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聯絡人
蕭銘豐
聯絡電話
(05)3790600#205
傳真號碼
(05)3790616
電子郵件信箱
geaf04@puzi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專人至總務室購領或郵購之招標文件費每份200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請附郵政匯票,匯票抬頭:朴子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1 09:00
開標時間
111/04/21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在於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必然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得標廠商未依約履行,得標廠商應負損害賠償及瑕疵擔保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2)廠商納稅之證明(2-3)中藥材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本項得以影本查驗。(2-4)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本 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或說明文件-須提供國內醫院或相關診所承做能力之證明或說明文件。(2-5)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請於截標期限前親至本院門牌號526號1樓總務室領取或以郵遞方式附回郵信封(A4規格以上)貼足郵資及文件費,外信封上註明購買標的名稱,請自行評估所需時間,倘因延誤而逾時,應自行負責,或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領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遞領取文件費每份200元整,親自領取者請至出納繳交文件費,郵遞方式領取者請以郵局匯票付款(匯票抬頭:朴子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以電子領標者文件費每份1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本院門牌號524號3樓
其他
本案採購單位、連絡人及電話為:總務室蕭銘豐先生05-3790600轉205 本案請購單位、連絡人及電話為:藥劑科彭欣樺主任05-3790600轉213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200元整,請至出納繳交文件費至總務室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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