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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品質良好,於合約屆滿,經雙方同意,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 1 次以 6 個月為限,擬增購之擴充金額3,543,226元,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詳採購項目、規格、數量、金額,保留期間自117年7月1日起至117 年12月31日計6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11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11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嘉義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罊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1.押標金
3-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3.投標標價清單
3-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5.廠商信用證明
3-6.投標廠商聲明書
3-7.製造業或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3-8.領標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請列印該次「電子憑據資料」)
3-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金額即為契約金額之上限。
2.相關聯絡人:
(1)規格:藥劑科葉藥師,電話:05-2319090#2052
(2)採購:總務室黃小姐,電話:05-2319090#116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