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YI1112809 已決標公告

數位影像巡迴車及聽力車服務案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決標日:111/03/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林醫事放射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
底價金額
$ 4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家麟
聯絡電話 (05)2319090#1157
機關代碼 A.21.100.39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聯絡人 朱家麟
聯絡電話 (05)2319090#1157
傳真號碼 (05)2316758
電子郵件信箱 a3203@chyi.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後,機關若有繼續委外之需求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契約核算續約6個月,後續擴充金額為15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0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25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嘉義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故訂定本案需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故訂定本案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朱家麟;電話:05-2319090#1157 2.本案規格聯絡人:放射科陳主任;電話:05-2319090#2411 3.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家麟
聯絡電話
(05)2319090#1157
機關代碼
A.21.100.39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聯絡人
朱家麟
聯絡電話
(05)2319090#1157
傳真號碼
(05)2316758
電子郵件信箱
a3203@chyi.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後,機關若有繼續委外之需求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契約核算續約6個月,後續擴充金額為15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0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25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嘉義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故訂定本案需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故訂定本案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購聯絡人:總務室朱家麟;電話:05-2319090#1157 2.本案規格聯絡人:放射科陳主任;電話:05-2319090#2411 3.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