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00944@nant.mohw.gov.tw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建築師開業證明
2.建築師證書
3.公會會員證(當年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
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免附,或於開標時繳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親洽本院總務室領取或郵購附A4大信封72元郵資寄總務室吳先生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親自購買者至本院出納處繳納,郵購者以匯票方式購買,抬頭載明本院全銜: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或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購買,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00元。
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
二、資格聯絡人:總務室吳先生(049-2231150轉2212)。
三、規格聯絡人:總務室陳主任(049-2231150轉221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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