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00944@nant.mohw.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7/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
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
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親洽本院總務室領取或郵購附A4大信封72元郵資寄總務室吳先生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親自購買者至本院出納處繳納,郵購者以匯票方式購買,抬頭載明本院全銜: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或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購買,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00元。
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
二、聯絡人:總務室吳先生(049-2231150轉2212)。
規格:資訊室吳溪川049-22311450轉225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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