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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8097@nant.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增購期間:1年(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增購金額:35,547,023元。
(三)增購項目、內容及數量: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請逕洽本院總務室承辦人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廠商切結書。
(六)共同投標協議書:本案主要部分為人力之勞務承攬及病媒蚊防治,倘投標廠商所營事業登記項目未同時含括上開項目,得以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辦理,非共同投標免附。
二、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二)具有相關財力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及契約書….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院採購主辦單位查詢(049-2231150*2238 總務室 包小姐),凡參加開標之廠商一律視為完全明瞭本投標須知及合約所載事項及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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