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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9909@nant.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至本院出納室繳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南投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3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四)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承攬工程手冊。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免附,或於開標時繳交)。
附加說明
請詳閱投標須知、設備規格表及契約書….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院採購主辦單位查詢(電話:049-2231150分機 2212總務室曹家閎先生;規格請洽總務室陳文朝先生分機2211);凡參加開標之廠商一律視為完全明瞭本投標須知及合約所載事項及規定。
1.本次變更招標文件異動內容為所有櫥櫃、醫療氣體設備及2樓、3樓之塑膠地板等項目減項。
2.發包工程費修正為45,777,782元。
3.本次異動如有廠商已投標,如認為變更項目影響報價及投標意願,允許廠商取回標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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