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68863@nant.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請於上班時間至總務室購買領取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涉及醫療儀器維護保養,確保履約品質無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5年7月15日起至115年7月14日止(如未於115/7/15前決標,則開始履約日期順延至決標日起2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醫療器材販賣(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藥商許可執照
附加說明
(一) 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應實地了解本案採購一切有關事項。
(二) 請詳閱投標須知、規格表及契約書….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院採購主辦單位查詢:
請購單位:049-2231150*2302放射科 林副主任
採購單位:049-2231150*2219總務室 陳小姐
(三) 廠商參加開標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四)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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