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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8097@nant.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共8個月。
■擬增購之金額:新臺幣3,066,000元。
■擬增購之項目內容、條件:原契約價金比率、項目、內容、條件。
■擬增購之方式:機關得以原契約金額核算付款及原項目、條件、內容,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洽本院總務室承辦人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文件:
1.診所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如開業執照)
2.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規格文件:
1.正子斷層掃描儀許可證或購買證明。
2.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證明文件。
3.醫師資格證明文件。
4.醫事放射師或醫事放射士資格證明文件(需有具操作單光子斷層掃描儀一年以上經驗,或曾在國內外醫療機構接受正子斷層掃描儀操作訓練三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
5.輻射防護人員資格證明。
附加說明
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及契約書….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院採購主辦單位查詢:
█採購單位:049-2231150*2238 總務室 包小姐
█規格單位:049-2231150**2261 內科陳小姐
凡參加開標之廠商一律視為完全明瞭本投標須知及合約所載事項及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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