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68863@nant.mohw.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文件:
1.診所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如開業執照)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授權書:負責人出席或廠商代表未出席者免附;可於開標時繳交。
附加說明
(一)規格文件:
1.PET/CT購入證明:如發票、相關財產文件等。
2.PET/CT所使用的氟、-18去氧葡萄糖需檢附衛生福利部之醫療器材許可證(規格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
3.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執照。
(二)現場勘查: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應實地了解本案採購一切有關事項。
(三)機關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開標結果若需減價或比減時,廠商若未派員出席說明或減價者視同放棄。
(四)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及契約書….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院採購主辦單位查詢:
█採購單位:049-2231150*2238 總務室 陳小姐
█規格單位:049-2231150*2263 內 科 陳小姐
凡參加開標之廠商一律視為完全明瞭本投標須知及合約所載事項及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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