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H115125 招標中 (剩 7 天)

動力中心2號冰水主機汰換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公告日:115/08/03 截止日:115/08/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9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方俞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機關代碼 A.21.100.3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地址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聯絡人 黃方俞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傳真號碼 (04)8299967
電子郵件信箱 C006278@chhw.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8/03
原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至本院總務室出納室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1 14:30
開標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廠商履約品質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登記開業之相關專業技師事務所(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或電機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含冷凍空調工程或電力工程)。 2. 須檢附技師證書、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顧問公司須附行政院工程會核發之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機關總務室8樓出納組繳納費用後領取。 (3)現場領標者,資料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附大型之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 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或以匯 款方式繳交工本費,本機關於收受相關文件及確認繳足工本費後,寄發招標文 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 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全,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致等情事, 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規格聯絡⼈:本院工務組賴國勝技佐,(04)8298686轉87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7
聯絡人
黃方俞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機關代碼
A.21.100.3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地址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聯絡人
黃方俞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傳真號碼
(04)8299967
電子郵件信箱
C006278@chhw.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8/03
原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至本院總務室出納室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1 14:30
開標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廠商履約品質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登記開業之相關專業技師事務所(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或電機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含冷凍空調工程或電力工程)。 2. 須檢附技師證書、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顧問公司須附行政院工程會核發之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機關總務室8樓出納組繳納費用後領取。 (3)現場領標者,資料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附大型之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 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或以匯 款方式繳交工本費,本機關於收受相關文件及確認繳足工本費後,寄發招標文 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 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全,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致等情事, 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規格聯絡⼈:本院工務組賴國勝技佐,(04)8298686轉87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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