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H108103 已決標公告

衛生福利部中區醫院109年及110年生物醫療廢棄物聯合委託代清運處理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決標日:108/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漢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596,460
原始預算
$ 39,647,176
底價金額
$ 37,596,46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惟紜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機關代碼 A.21.100.3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地址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聯絡人 江惟紜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傳真號碼 (04)8299967
電子郵件信箱 share@chhw.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期滿前,由機關依增購年度之機關需求、數量、預算及市場行情等,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一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1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總計 19,823,588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總務室出納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9 14:30
開標地點 本院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80萬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1/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共計2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投標廠商須為依法設立之合格廠商。 ▓甲級廢棄物清除廠商▓甲級廢棄物處理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處理生物醫療廢棄物廠商均須符合環保法規取得清除或處理許可證,投標廠商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 ▓ (1)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清除許可證者(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清除許可項目),同時需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同意代處理證明文件(如合作同意書)。 ▓ (2)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處理許可證者(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處理許可項目),需檢附已取得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之合作同意書。 5. 押標金憑證。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其餘詳投標須知內(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付具之證明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8樓出納組繳納費用後領取。 (二)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規格聯絡人:本院總務室吳韋成先生,(04)8298686轉8753 ---------------------- 履約地點: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含中興院區)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護理之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惟紜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機關代碼
A.21.100.3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地址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聯絡人
江惟紜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7
傳真號碼
(04)8299967
電子郵件信箱
share@chhw.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期滿前,由機關依增購年度之機關需求、數量、預算及市場行情等,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一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1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總計 19,823,588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總務室出納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9 14:30
開標地點
本院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80萬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1/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共計2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投標廠商須為依法設立之合格廠商。 ▓甲級廢棄物清除廠商▓甲級廢棄物處理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處理生物醫療廢棄物廠商均須符合環保法規取得清除或處理許可證,投標廠商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 ▓ (1)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清除許可證者(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清除許可項目),同時需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同意代處理證明文件(如合作同意書)。 ▓ (2)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處理許可證者(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處理許可項目),需檢附已取得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之合作同意書。 5. 押標金憑證。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其餘詳投標須知內(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付具之證明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8樓出納組繳納費用後領取。 (二)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規格聯絡人:本院總務室吳韋成先生,(04)8298686轉8753 ---------------------- 履約地點: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護理之家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含中興院區)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護理之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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