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H106194 已決標公告

個人電腦(資訊推車用)暨相關設備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決標日:106/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雅訊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0,000
原始預算
$ 1,920,000
底價金額
$ 1,4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闡瓏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4
機關代碼 A.21.100.3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地址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聯絡人 陳闡瓏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4
傳真號碼 (04)8299967
電子郵件信箱 c004949@chhw.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8
原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200元至本院出納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30
開標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依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6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2)、最近一期營業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聲明書。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押標金憑證。 (6)、採電子領標者請列印「電子繳交憑據檔案」;未付者,依採購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辦理。 (7)、建議書(含附件)計8份。 (二)、投標廠商規格文件: (1)、本院招標規格。 (2)、廠商投標品項之規格、型錄(產品無型錄者以投標規格替代),請註明符合規格之項次。 (三)、投標廠商價格文件:投標標單、比減單。 (四)、投(得)標廠商所附之各種證明文件如屬不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闡瓏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4
機關代碼
A.21.100.37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地址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聯絡人
陳闡瓏
聯絡電話
(04)8298686#8714
傳真號碼
(04)8299967
電子郵件信箱
c004949@chhw.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8
原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200元至本院出納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30
開標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依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6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2)、最近一期營業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聲明書。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押標金憑證。 (6)、採電子領標者請列印「電子繳交憑據檔案」;未付者,依採購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辦理。 (7)、建議書(含附件)計8份。 (二)、投標廠商規格文件: (1)、本院招標規格。 (2)、廠商投標品項之規格、型錄(產品無型錄者以投標規格替代),請註明符合規格之項次。 (三)、投標廠商價格文件:投標標單、比減單。 (四)、投(得)標廠商所附之各種證明文件如屬不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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