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電子郵件信箱
C004949@chhw.mohw.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上班時間至本院總務室8樓出納組繳納費用後領取。
開標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總務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50天日曆天內建置完成自交貨日後14天內完成測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聲明書。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押標金憑證。
(6)、採電子領標者請列印「電子繳交憑據檔案」;未付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辦理。
(二)、投標廠商規格文件:
(1)、本院招標規格。
(2)、廠商投標品項之規格、型錄(產品無型錄者以投標規格替代),請註明符合規格之項次。
(三)、投標廠商價格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單價分析表、比減單。
附加說明
1.請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等規定。
2.規格聯絡部門、人員、電話:本院病理科楊淳帆醫師,(04)8298686轉2901。
3.本案保險:安裝財物綜合保險。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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