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ic15207@taic.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期間:1年。
擴充金額:新臺幣5,165萬1,040元。
增購權利:本院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合約期滿前依據附件、後續擴充評估表進行評估,總平均分數達80分(含)以上視為履約良好者,得以原契約金額核算付款及原項目、條件、內容,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專人或郵遞領購,請至本院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出納組以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院健康促進大樓9樓第4、5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院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或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5年3月11日上午8點至116年3月11日上午8點或至契約上限金額用罊為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押標金。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電子領標憑證或書面領標購買證明。
5、標價清單。
6、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7、預算表及單價明細表。
8、「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1。
9、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及電子檔1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