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ic89238@taic.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為6個月,預算上限金額新臺幣2,568萬7,280元整(工作計畫一新台幣:24,944,776元整、工作計畫二新台幣:742,504元整_;項目及數量:詳「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管理會與所屬醫院醫療核心暨周邊資訊系統設備維運案各院維護明細表及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健康促進大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至總務室繳費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健康促進大樓9樓第4、5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預算金額5%(即新台幣530萬2,215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決標後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或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日起預計於113年11 月22日起至115年11月21止之期間內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3.押標金
4.廠商聲明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及電子檔光碟一份(應符合本案評選標準,製作規格詳如評選須知)。
7.投標標價清單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9.投標廠商需提供具備ISO27001資安認證之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投標廠商應提供本案公告日起之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資訊設備)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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