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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增購權利: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2. 增購期間:計1年。
3. 增購採購金額:以原契約價金核算。
臺中醫院:新臺幣4,376萬4,040元整。
4. 辦理方式:機關依據「附件9、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後續擴充評估表」評估廠商履約情形,平均分數達80分(含)以上履約良好者,得以原契約金額核算付款及原項目、條件、內容,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專人或郵遞領購,請至本院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出納組以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健康促進大樓9樓第4、5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影響醫院業務之推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履約期限
應於自113年3月11日上午8點至114年3月11日上午8點或至契約上限金額用罊為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4、投標標價清單。
5、價格分析表。
6、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及電子檔1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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