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ic15178@taic.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機關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機關健康促進大樓9樓第4、5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機關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項目需符合公告及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最近一期(或兩期)納稅證明。
(三)押標金。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查詢押標金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
(六)藥商許可證。
(七)醫療器材許可證(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八)養、檢修人員名單:至少需一名具有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合格證與氧氣、乙炔熔接裝置作業相關人員證照及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證照(投標時需檢附將派任員工(實際維護人員)勞保投保證明需滿6個月以上,至少需三位(含一員備用)(含)以上)。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諮詢洽總務室-傅惠暄小姐,聯絡電話:04-22294411分機5923;
招標規格詢問洽總務室-余誠學先生,聯絡電話:04-22294411分機241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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