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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後續擴充:1年 。
(二)擴充金額:新臺幣2,336萬3,764元整。
(三)增購權利:本院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四)擴充項目、內容及數量:
1.得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辦理。
2.由機關依增購年度之機關需求、數量、預算及市場行情、廠商履約情形是否良好等,決定是否洽原契約廠商辦理增購。
3.評估方式:本院將於每月委外管理會議中討論廠商異常事件,並請廠商於會議中說明,參考廠商履約情形、病安與異常事件件數、履約期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機關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1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機關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或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項目需符合公告及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最近一期(或兩期)納稅證明。
(三)押標金。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查詢押標金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
(七)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及電子檔乙份。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諮詢洽總務室-傅惠暄小姐,聯絡電話:04-22294411分機5904;
招標規格詢問洽總務室-黃君琪小姐,聯絡電話:04-22294411分機592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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