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ic15178@taic.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機關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本機關健康促進大樓9樓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項目需符合公告及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最近一期(或兩期)納稅證明。
(三)押標金。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查詢押標金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
(七)醫療器材許可證(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分或附件,皆須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完整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間必須六個月以上,否則視同不合格。
(八)中文仿單或型錄(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分或附件皆須檢附,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者得免付)。
(九)醫療器材GMP/QSD認可登錄文件。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屬第一等級(滅菌或具測量功能者)、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 (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諮詢洽總務室-傅惠暄小姐,聯絡電話:04-22294411分機5904;
招標規格詢問洽工務組-林禎禕先生,04-22294411分機241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