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ic15176@taic.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院健康促進大樓9樓出納組繳交100元後領取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4.其他: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投標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免附,或於開標時繳交)。
二、規格文件
1.醫療器材許可證(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皆須檢附有效期間內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2.中文仿單(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皆需附,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者得免附)。
3.醫療器材GMP/QSD認可登錄文件。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份或附件,屬第一等級(滅菌或具測量功能者)、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4.規格審查表(1.以中文仿單為優先審查依據。2.中文仿單未載明者以原廠文件(atasheet、型錄、說明書、使用維護手冊等...)輔助審查。3.如上述所稱中文仿單與原廠文件內容在同一項規格上描述不一致者以中文仿單為主。4.請檢附開標檢核表,並提供佐證
之文件。)
5.規格或型錄(請加註公告規格之項次,以加速審查速度)
附加說明
1.規格聯絡人:病理科 賴主任(04)22294411轉5603
2.採購聯絡人:總務室 徐毅蓉小姐(04)22294411轉592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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