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ic89725@taic.mohw.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項目須符合公告及投標須知之規定者)
納稅證明
(所屬年月份 年 月- 月)
(如該公司有繳稅額應附上繳稅單)
□匯(支)票: 元整
行庫:
票號:
(如用現金請於投標期限截止前至本院總務室出納處繳納,取得收據後需投入證件封內)
※ 抬頭請開立「台中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現金: 元
投標廠商聲明書
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含有D-18 一般垃圾之廢棄物清除許可,並依廢棄物清理法法規規定設置專任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之合格證書相關文件
清運車行車執照(車主需登記公司名稱)
押標金審查及退還紀錄欄 本欄投標廠商應填寫
支票字號:
金額:
新台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退還押標金領受人:(簽章) 公司章及負責人印模欄
附加說明
採購承辦人及電話:總務室龍采彤小姐/(04)22294411-5905
規格承認人及電話:工務組林志昌先生/(04)22294411-591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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