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YH1133506 已決標公告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資通訊安全服務案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決標日:113/05/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資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000,909
原始預算
$ 110,932,800
底價金額
$ 100,000,909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艾琪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57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陳艾琪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57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04051@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若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新案之招決標作業,機關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計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90日曆天(服務標的:需求說明書項次3、4、5),預估擴充金額為新台幣: 8,517,500元內,視本案決標價再進行調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30
原公告日 113/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置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18 09:00
開標時間 113/06/18 09:3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行政教學中心2樓第九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軟、硬體建置完工日之次日起至2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二)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廠商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三)機關得於開標當天辦理決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相關聯絡人:單位:資訊室柯主任,電話(04)25271180轉3250。採購人員陳小姐(04)25271180轉2357。 (五)5/29修改6/18開標時間(修改投標須知第二十七條) (一)資格審查:113年6月18日上午9時30分整。 (二)評選會議:113年6月21日下午3時30分整。 (三)與優勝廠商議價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艾琪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57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陳艾琪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57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04051@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若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新案之招決標作業,機關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計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90日曆天(服務標的:需求說明書項次3、4、5),預估擴充金額為新台幣: 8,517,500元內,視本案決標價再進行調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30
原公告日
113/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置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18 09:00
開標時間
113/06/18 09:3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行政教學中心2樓第九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軟、硬體建置完工日之次日起至2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二)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廠商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三)機關得於開標當天辦理決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相關聯絡人:單位:資訊室柯主任,電話(04)25271180轉3250。採購人員陳小姐(04)25271180轉2357。 (五)5/29修改6/18開標時間(修改投標須知第二十七條) (一)資格審查:113年6月18日上午9時30分整。 (二)評選會議:113年6月21日下午3時30分整。 (三)與優勝廠商議價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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