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YH1124204 已決標公告

院區天花板更換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決標日:112/06/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麗穎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2,000
原始預算
$ 1,487,700
底價金額
$ 923,400
決標折數
98.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代碼 A.21.10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銘嘉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3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蔡銘嘉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3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xquart@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87,7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9 09:00
開標時間 112/06/29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行政教學中心2樓第九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豐原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招標程序進行,擔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履約程序進行,確保廠商合約規範履約辦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廠商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二)機關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開標結果若需減價或比減時,廠商若未派員出席說明或減價者視同放棄。 (三)現場勘查: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應實地了解該項設備採購一切有關事項。 (四) 天花板更換數量均包含有設備的天花板面板(如:灑水頭、偵煙器、感溫器、揚聲器、燈具、監視器..等),須完成使用單位指定之數量後於「查驗確認單」由雙方簽章確認,辦理驗收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銘嘉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3
機關代碼
A.21.100.3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蔡銘嘉
聯絡電話
(04)25271180#2363
傳真號碼
(04)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xquart@fy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87,7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9 09:00
開標時間
112/06/29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行政教學中心2樓第九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豐原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招標程序進行,擔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履約程序進行,確保廠商合約規範履約辦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廠商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領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二)機關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開標結果若需減價或比減時,廠商若未派員出席說明或減價者視同放棄。 (三)現場勘查: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應實地了解該項設備採購一切有關事項。 (四) 天花板更換數量均包含有設備的天花板面板(如:灑水頭、偵煙器、感溫器、揚聲器、燈具、監視器..等),須完成使用單位指定之數量後於「查驗確認單」由雙方簽章確認,辦理驗收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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